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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第1 / 2页)

坐膝?

愉景微怔,她抬眸看他,却见他神色怡然,一派必须从他,不容拒绝之态。

她始知晓,有些男人,风流倜傥,面如冠玉,但其实在女.色上,就是个衣冠禽兽,好.色之徒。

他的手,仍搁在膝盖上,意思明显,目光紧盯,显然失了耐心。

这是金主,不能得罪。心中所求,还得靠他实现。

且在养父母面前,此时他越亲近她,她的日子就会越好过,虽然这样的好过,只是暂时而短浅的。

愉景不待细想,随即起身,玉臂绕过他后颈,按他的要求,坐到了他膝上。

膝上温热,绵软,傅长烨轻搭她薄肩。

愉景笑盈盈举杯,微翘兰花指,小心翼翼将温酒端送到了他唇边。

温玉在怀,她的发丝有一小撮搭在了他肩上,酥山半掩,浅沟可见,香艳无比。

“这算是甜酒还是清酒?”傅长烨问道。

他意有所指,愉景不期他会提及先前她大胆勾.撩的事情,双颊渐红。

“答不上来?那就自罚三杯。”傅长烨露出难得的笑意。

他生得俊朗,恰是深春,风吹过,扬起杏花雨。

一朵杏花落在了他发上,因饮了些酒,少了芥蒂与防备,且敛去了疏离,兼着他一身矜贵,此刻便更显得容易相处了许多。

“爷,你又粘花了。”愉景以纤手点触他衣襟,指尖微曲,勾住了他领口,与他调笑。

“可不就是拈你了?”傅长烨回。

调戏之人,反被调戏,愉景嗔他一句,“爷……”

“给你面子,这次换我来给你斟。”

傅长烨一手斟酒,另一手却很自然地,滑落在了那白日里被他警告过,不许让其他男人窥探到真颜的酥腰上。

男人手掌很大,手心温热,肌肤相触间,使得愉景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她面上坚强,可衣衫下的心,却畏惧不前,又澎湃不已。

愉景深看他一眼,与他目光对上。

他懒懒看她,剑眉翘鼻,带着一身多年养尊处优,自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不令人厌恶的高贵与强势。

他是高高在上的王,无数女子会为这样的男人癫狂。

前日白矾楼下,他从马背上飞身接她手帕时,她就看出来了。

那么多贵女,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同是女人,她明白她们的心思,他是贵婿佳偶的,上上人选。

愉景知道,她这样明显地勾撩他,他岂会看不穿?

不过都是顾念养父的面子,他是未来君王,需要养父这样的权臣罢了。

腰间突然一紧,是他察觉出她神思的游离,故意加重了手底的力气,揉.搓了一把。

男人的力气,到底与女人不同,那样的酥麻,令愉景默默卷起了脚尖,浑身紧绷,额头沁汗。

她收回神思,瞧见他给她用的,正是他自己的青玉高杯。

那杯子极大,平日宴饮,除非玩酒令,几乎不用。

愉景隐隐有觉,养父今日用此杯是故意的,就想让傅长烨饮醉,夜宿苏府,而傅长烨也察觉了他用意。

一个苦心钻营,一个顺水推舟。

愉景有些惶恐,傅长烨那斟了五分酒水的杯子,却已经送到了她唇边。

她直视着他,盯着他微弯的眉角,不敢拂他的意,于是一口将杯中酒饮尽。

“好酒量,不错。”

傅长烨微笑,收了酒盏,又继续斟酒,这一次相较于之前又多了两分,清澈酒水在青玉高杯里有七分多。

今日养父端上来的酒水,名叫“女儿羞”,入口甜滑,常使人误以为它酒性不烈,其实恰恰相反。

之所以得名“女儿羞”,正是因为它后劲极大,使人沉迷。

嬷嬷说,男子劲头大了,女儿家可不是要害羞了?

刚刚半杯下去,愉景已觉身子有些热,她斜睨看向傅长烨,请他饶了她。

腻颈凝酥白,轻衫淡粉红。

傅长烨挑眉,无视她的讨饶,只说道:“何事不教云雨,略下巫峰……这可是你说与我听的。”

巫山云雨,愉景不陌生,嬷嬷教过她很多极妙的翻云覆雨手段和姿势。

嬷嬷说,这事儿极销魂,男儿欢喜,女儿娇。

但正因为懂得太多,愉景反而敢听,敢说,敢言语挑逗,但若将它落为现实,她倒是望而退却了。

他那翻阅奏章,省批天下事的大手,狂傲地禁锢在她腰间,那温度堪比杯中烈酒。

而他指尖又似故意一般,挑玩着她抹胸长裙下垂挂的丝带,只需勾动手指,她的衣衫便会褪落在他面前。

虽已被尽数看过,但那样的羞躁滋味,愉景每每想起,便止不住脸红心跳。

愉景一低头,将他手中酒水饮去大半。

喝得急,被呛住了,只剩下最后一口。

“很好,孺子可教,看来学云雨,应该极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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