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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夹的主人(第1 / 2页)

安妮又写了家里的近况。

“你父亲的腿已经渐渐好转,但医生告诉我们,要想痊愈,他还需要休息两个月。

爱德华和艾米丽已经学会了如何翻身,我也养好了身体,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家务了。

邻居们一直非常好奇你的去向,对此我有些担忧。

因此,昨天我和你的父亲商量过后,决定搬到更远的衬裙巷去。(1)

在那里我们没有认识的人,不过对目前的情况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邻居史密斯太太听说我们要搬走,特意送给了我许多织染厂的碎布,用来给新家做拼布地毯。

我做了两个一英尺见方的小地毯,其中一个寄到了你那里。

等我们搬到新家,我会再次给你写信。

如果你有空闲的话,也要尽快给家里回信,我们都等着你的消息。

爱你的妈妈”

格蕾丝拆开包裹,里面正是信中提到的小地毯,看起来五颜六色的,质地柔软,给人一种温馨可爱的感觉。

她把地毯铺在卧室的床边,回到总管室,用羽毛笔蘸取墨水,开始写回信。

“亲爱的妈妈:

日安。

我在伊登庄园一切都好,请您和父亲不必为此担忧。

我的雇主埃塞克斯公爵大人,是一个宽容、温和、慷慨的可敬绅士。

说起来,我在这里的待遇好得超乎想象……”

格蕾丝列举了庄园里的种种补贴,又着重描述了自己的套房有多么大,多么舒适,以期盼着母亲安妮能够放心。

最终,她总结道:

“除了仆人的身份之外,这份工作几乎无可挑剔,公爵大人得知我的情况,甚至还允许我预支这个月的薪酬。

我将其中十镑随信寄给您,希望您和爸爸能够照顾好自己。

随时期待着您的再次来信,另,请代我给爱德华以及艾米丽一个亲切的吻。

思念你的孩子,格雷厄姆”

把吸墨碾往信纸上滚上一圈,未干的墨水被上面的吸墨纸吸干,格蕾丝点燃办公桌上的小烛台,开始加热火漆。

把信封封好,用火漆印章盖上好看的图案,再贴上一枚黑便士邮票,即可等待明日清晨,和其他信件一起送出。

格蕾丝轻松愉快的心情持续了一整个上午,直到突如其来的工作,打断了她这种思乡的情绪。

厅堂小工送来了一张便条,原本是应该送到公爵大人手上的,但公爵大人不在庄园,于是他就把便条送到了格蕾丝的办公室。

便条上的署名是布雷恩先生。

原来报纸登了寻物启事好几天,金发夹的主人迟迟都没有出现。

布雷恩先生只好用最笨的办法——用放大镜观察发夹内侧的刻字。

一般在贵金属首饰上,都有金匠的姓名和首饰的完工日期。

这枚金发夹是二十六年前完成的,制作它的金匠,如今已经老眼昏花了。

治安队的人费了不少力气,才让这位老人明白他们的目的,从他那本老旧的账本上,找到了那位曾经的老顾客。

这枚金发夹并不是单独一个,而是一对,由邓肯夫人的母亲海蒂娜·希尔订购。

所以说,这枚金发夹最初的主人,应该是年轻时候的邓肯夫人,或者说希尔小姐。

……

“难怪那天你和公爵大人去了比格纳农场,那女人就一直装病!我看命案一定和她有关!没准沼泽地里的脚印里,就有一个是她的!”

布雷恩先生认为取得了重大突破,兴奋得在办公室里直嚷嚷。

“不,事情没那么简单,至少在我看来,她没必要这样做。”约瑟夫回家后听到格蕾丝的报告,就立刻带她赶了过来。

由于下午外出骑马,他现在还穿着骑马装。

“她一定是心虚,所以才会装病。”布雷恩先生就像一只闻到了罪恶气息的大狗。

约瑟夫给了格蕾丝一个眼神,示意她来说。

“布雷恩先生,您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意思?”

“凶手是一个能在白天,冷静地跨越十几英里抛尸的人,这样的人,会用这么拙劣的表演掩盖罪行吗?如果她不做出晕倒这样引人注目的举动,我们反而根本不会注意她,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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