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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凡尘俗世以为毒(第2 / 2页)

“这老先生连拐杖都扛起来了,跑的真快!这拐杖到底有什么用处啊?”

“嘿,小姑娘一边哭一边跑,看着真有意思。”

“大嫂,你带着孩子跑的时候就不能看着点吗?孩子都被你拖倒了!”

桃金银就是这么个善恶不怎么分明的家伙,他不觉得匪徒杀人是恶,也不觉得医师救人是善,凡事遇见对他来讲都只有愿不愿。

他自知自己没有常人的善恶观念,也晓得自己不是正常人,可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要怎么变成正常人。

按他话说就是“老子啥样关别人什么事情”,但是世上有一个道理他十分认可,就是请人办事就该花钱。他从来不推辞别人的请求,但是无论事情大小都得有报酬才行。

举个例子。比如说是酒楼吃饭,对面坐着的请他帮忙拿下醋壶,他绝对乐呵呵的递过去,递过去之后他就会眼巴巴的等着人家付钱,他有自个的价值观念,这取壶醋值多少钱还得他说了算,不过绝对不会超过这壶醋的价钱。

他总说自己从不勒索,也说自己喜好金钱。但因为他而丧命的人着实不少,而这些人大多是拿不出请他杀人的价钱导致的。

毕竟生命无价,所以请他当杀手他杀完人回来报出的价格几乎没人能给的起,能给的起的也是他觉得那条人命不值钱。至于什么样子的人命不值钱?

就像是这个时候到处杀人的悍匪的命,就不值钱!

远远的一个妇人跪倒在地上,脑袋“哐哐”的在地上扣着,额头上的皮肉都少了一层,还能听见她在说话。

“大王,求你放过我的孩子吧,他什么都还没见过呢,求你了!”

一边说着一边磕头,地上都被血迹染红了一片。

他身前站着一个怎么看都不是好人的男人,一只手上掐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柄燃着血的砍刀。

寻常人家的女子那里知道这种贼寇该怎么称呼,只能左一句“大王饶命”,右一句“求你了”的反复说着。这贼人似乎觉得可乐,站在原地看着这个可怜的妇人。

隔着老远桃金银就喊话了!

“大嫂,你要花钱买命吗?小孩的命要一百五十斤金子,大人的命只要三个铜板!”

这女的听见了,回过头来就开始掏钱。这世上江湖人的传说多的很,她自然以为是遇见了救星。

那个男人看见女的在掏口袋的样子,不由得怒从心生,一脚就踢在了女人的腹部,直把这女子踢成了滚地葫芦。好巧不巧,三个铜板就滚到了桃金银的脚下。

“既然你先付了钱,那我就动手了。”

桃金银把手一挥,什么动静都没弄出来,但着实把那个大汉吓了一跳,扔开孩子就往后飞退,这家伙居然是个先天!

女人没领会桃金银的意思,她只当是掏了钱财就能救下自己的孩子。却不知道若是摸出一张一百五十斤金子的银票,她的孩子就得死在桃金银手里了。

好在只是掉出了三个铜板,所以那个汉子飞退的一步,起身时是个活人,落地的就只剩下一幅骸骨了。

女人哪还顾得上这大汉是个什么模样,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孩子,一边哭着一边道谢。

桃金银才不在乎道谢呢,既然钱货两清,那就没什么好说的,转身就走了。

只是有些低落的样子,让他在旁人看来带上了点所谓的宗师气度,其实他只是可惜自己没能做上那一百五十斤金子的生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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