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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第1 / 2页)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转眼五年的时光从指间匆匆溜走,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寒冉童学了珠宝设计,现在已经在米氏集团设计部任职珠宝设计师,她还在试用期,去米洋家的公司工作并非是因为她与米洋之间有过什么交情,而是米氏是s市最大的珠宝设计集团,集团规模庞大,有自己的珠宝制作工厂,国内各地都有米氏的品牌专卖店,甚至米氏的品牌已经远播国际。

这天是个晴空万里的周日,寒冉童带着小哈在小区附近溜达,大学四年她几乎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因为成绩优秀,她得到了全额的奖学金,生活费她自己兼职打工赚,基本没向兰云霜伸手要过一分钱,毕业后她就与贾秋雯在这个小区里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屋子不是很大,但很温馨。

走过一个公交站,看到站牌上巨大的广告牌,寒冉童脚步停顿了一下。

广告牌上是眼下最当红的女艺人李亚轩,没错,就是她的高中同学李亚轩,她现在已经是个炙手可热的大明星,会唱会跳还会演,圈子里的人对她评价不错,她的事业正风风火火。

看着广告牌上小脸高鼻大眼的李亚轩,寒冉童几乎认不出她,但李亚轩的眼神她清楚地记得,很明显李亚轩在脸上动过刀子了,即使这张脸变得有些陌生,她还是确定这个李亚轩就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李亚轩。

明星为了美,在脸上动动刀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又盯着那张艳丽光鲜的大幅照看了一会儿,寒冉童牵着小哈正准备去公园逛逛,一转身就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兰云霜。

寒冉童并不觉得吃惊,只是心中叹息——她怎么又来了!

兰云霜几乎每周的周日都会过来看她,还会买很多吃的喝的,每次她都是爱搭不理的,但兰云霜依旧会来。

和五年前不一样,兰云霜变得对她殷勤了许多,或许是觉得心里有愧。

每次见到兰云霜,寒冉童的脑海里就会浮现五年前的一幕场景。

那是应荣严走后的第二天,她几乎要跪下来求兰云霜,请求她和应秉先离婚,她知道那样的行为很自私,可是她就是鬼迷了心窍不想失去应荣严。

但是兰云霜的回答,她却这辈子也忘不了。

“你喜欢应荣严,但我也不想失去应秉先,我们是先相爱结婚的,总有个先来后到,我已经离过一次婚,不想再离第二次。”

好绝决的一句话。

寒冉童清楚地记得兰云霜当时的嘴脸,那么自私地可怕,几乎打消了她对母亲仅剩的一点美好幻想。

兰云霜朝她走过来,笑容有点干涩,她保养的很好,五年过去,她一点也没有变老。

“我买了你喜欢吃的鱼。”她说。

寒冉童神情淡漠,她留长了她的发,墨发长长的披在她的双肩,没有烫染,柔顺自然,她没怎么变,只是脸上的稚气褪去了不少,却依旧是一脸清秀,干净纯美。

“我从来都不喜欢吃鱼。”

兰云霜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鱼。”

“那是小时候。”

贾秋雯给了兰云霜家里的钥匙,她经常性地自己跑过来,把冰箱塞的满满当当,但那些东西基本都会落到贾秋雯的肚子里。

两人刚刚进了家门,贾秋雯紧接着回来了,她去健身房健身了,穿着简单的工字背心,短裤,背着一个黑色的休闲包,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简单随性,她个子很高,很瘦,但有肌肉,并不显得单薄。

一进门,看到兰云霜和寒冉童都在,贾秋雯尴尬地笑了笑,礼貌地说:“阿姨,你来了。”

本想加个‘又’,最终还是没好意思。

兰云霜笑笑说:“是啊,给你们买了点吃的送过来。”

她有意准备晚饭,却被寒冉童无情地下了逐客令。

她还算有自知之明,东西放下后,走了。

贾秋雯把包往沙发上一丢,去厨房的冰箱拿了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

寒冉童把小哈脖子上的脖套取下,摸了摸小哈的头,它没那么活泼了,变得安静懂事了很多,眼神也变得有些深沉,似乎你跟它说什么它都能听懂似的。

“你跟你妈的关系怎么还没缓和?”贾秋雯若有所思地问她。

她没有把视线从小哈的脸上移开,淡淡地回应:“你跟你爸的关系不也没缓和。”

这话噎住了贾秋雯,她无言,便一头钻进卫生间冲澡。

已经是夏天的尾巴了,天气仍然还会有点闷热,但到了晚上气温下降比较明显。

下午两点的时候,寒冉童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米洋,她犹豫了一下接起来。

“喂。”

“跟我去趟机场,接个人,正好我想把她介绍给你。”米洋言语轻松。

这五年,他们一直保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甚至都不算交好,现在米洋又是她的大老板,她自然不能不接他的电话。

“这是工作命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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