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芳先是前前后后在林清风房间翻找了几通,确认林清风家中再也没能入眼的东西后才高兴的邀请林清风陪她去买支新手机。屋外日头正盛,整个城市像一个蒸笼一般,炙烤得表层皮肤皮焦肉脆,如同烤炉上滋滋作响,冒着油泡泡的五花肉,这种天气得有过命的交情才肯舍命陪逛街,林清风和方芳别说过命的交情,就连塑料情都算不上。可林清风到底还是受不过好奇心的驱使,鬼使神差地跟着走了。
临县的街道车水马龙,各类车子被堵在闹市的街口,喇叭按得震天响。街道四周拉满大屏的广告横幅,许是临近开学,再热的天气也抵不过一众学子购物的热情。林清风带着方芳奔向最近的oppo手机店,结果方芳却不肯进店,径直往前走。
林清风只好抬腿跟上:“不是说买手机吗?怎么不进去?”
方芳朝林清风翻了个白眼到:“谁现在还用按键手机啊?屏幕那么小一块!要买就买最新潮的!走,表姐,我带你开开眼!”
林清风随着方芳又越过了几个人来人往的街口,一路往南,人潮渐渐稀少,林清风抬眼望去方芳竟然带着自己到了奢侈品商场。
临县的综合消费水平不高,但耐不住华侨多,这奢侈品商场一般只在春节时才有那么几个贵妇光临,平日里可没有多少人出没。如同清明节扫墓一般,全年荒无人烟,清明人来人往。
这个商场林清风只在它刚开业的时候来过,之后再也没再登门过,看方芳从善如流的样子,就知道是这个商场的常客。
方芳领着林清风径直走往果牌手机店。服务员看着两个高中生一般的女孩在店里瞎逛也不招呼,毕竟在店员眼里,这些个女孩不是目标受众,甚至有员工折扣的自己都不会轻易下手给自己买个四五千块钱的手机的。
谁知两女孩在店里晃了一圈,其中偏瘦的女孩竟然要自己拿最新款的手机给她看看,店员本来想随便打发下小女孩的,但认真的瞄了眼女孩的穿着,虽说身上只简单的穿了件不知名的裙子,但裙摆下方漏出了一双上千元的运动鞋。另外一个偏胖的女孩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白衬衫,脚上随意的穿着人字拖。店员心中有了主意,这偏瘦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客户了。忙扬起职业笑脸,热情从柜台里拿出手机,细致的讲解着手机的功能,趁着小姑娘摆弄手机的当口又忙端出两杯白开水礼貌的递给他们。
果不其然,那瘦姑娘满意的将手机扬给另一个女孩看:“怎么样表姐,我说的没错吧,果牌手机不是街边那些杂牌手机可比的吧!”林清风撇撇嘴:“价钱也不是那些手机比得上的,买一部这手机都够买外面好几部手机了。”
方芳不在意的说:“买东西品质才是第一位,价格都是次要的,表姐你要是整天为了那几块钱计较,可是会失去很多乐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