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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斯利小姐(第2 / 2页)

“如果你认为我还有身为丈夫尊严,就别再提那个该死的名字!”

什么事情会让一个男人失去作为丈夫的尊严呢?

格蕾丝的眼神一下子变得飘忽……

妻子的背叛,那个名字,代表了邓肯夫人对邓肯先生的背叛!

一个男人知道自己妻子有一个比他们的大儿子还要大的私生女,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大发雷霆的了。

如果事实真的如同格蕾丝的猜测,那么邓肯先生为什么能容忍妻子收留那个私生女两年多?

对此,还没等格蕾丝想出个所以然来,第二天上午,公爵大人就吩咐乔治安排好了马车,送他和格蕾丝,一起去切姆斯福德。

“我们要去那家疯人院看看。”约瑟夫看出了自己这位新总管的疑惑,好心地解释了一句。

不过说实话,公爵大人自己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让新总管做了许多额外的、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这都要怪乔治不够聪明。

公爵大人短暂地被羞愧感包围了一秒钟,然后就迅速地为自己找好了借口。

远在伊登庄园的乔治,忽然打了个喷嚏。

“哦,在过一阵子就要入冬了,也许我该换上冬天的制服了。”

无辜的乔治还不知道,他敬爱的主人,此时正在心里编排他呢。

格蕾丝坐在马车里,想得完全是另一回事。

她当然知道公爵大人是想去疯人院看看,切姆斯福德唯一和案子有关的就是那家疯人院。

可是……为什么呢?

按理说,死者的身份查出来了,疯人院也就发挥作用了。再多的,格蕾丝也想不到有什么可查的。

不过公爵大人觉得需要再查一查,格蕾丝自然就谨遵他的号令。

两人最后在下午两点之后,用过了午餐,才乘坐马车去了郊区的红枫叶疯人院。

英国人对事物的命名方式一直是个未解之谜,格蕾丝作为本土人士,也摸不着头脑。

毕竟红枫叶疯人院一棵枫树都没有、锡板里面也没有锡、晨访也不是清晨的拜访。(1)

一切就好像是有人把词典里的单词放进了一个罐子里,当有人想取名的时候,就随手从罐子里扯出来几个,管它是什么意思呢!

她百分之百确定,这家疯人院并无任何自然风光和田园诗意,可以匹配它的名字。

明明是郊区,一切在这里却毫无生趣。

疯人院的布局和济贫院差不多,约等于一个名字听起来不像是有罪犯的监狱。

整个院子是一个整齐的方形,四周是高耸地如同中世纪城堡似的围墙。

唯一不同的是,城堡是防止外人跑进来,疯人院是防止病人们跑出去。

围墙里还有一个四方形的楼房,中间有一大块空地,被楼房包围着。

不同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其他建筑,这里的楼房没有可乘凉的镂空走廊,所有的墙壁都被封得死死的,别说是落地窗,就连普通的小窗户,数量上也并不多。

房屋用铁灰色的漆粉刷而成,根据院长说,这可以让患有歇斯底里症的病人变得平静。

格蕾丝有理由相信,这八成是哪个不太靠谱的医生信口胡诌的,却被疯人院的建筑师和测量员们奉为圣旨。

两人走进大门的时候,约瑟夫瞥了站在门边的守门人一眼。

那是个面容丑陋的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身材健硕,但却是个驼背。

路过他时,约瑟夫心想,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一定不会有如此污浊的目光。

不知为什么,守门人的眼神,让两人都十分不舒服,对格蕾丝来说尤甚。

她快速往前跨了两步,想要越过这个丑陋的老家伙,却差一点撞到公爵大人的后背。

公爵这种身份,对于整个英格兰的人来说,都是十分高贵的身份。

因此两人进入到疯人院的楼房里时,健壮的护士们排成两排列队欢迎——搞得好像公爵大人才是这里的主人似的。

他们路过病房的时候,格蕾丝注意到,里面的病人都表现得十分“平静”。

这种表现,让格蕾丝想起了鸦片酊。

这个时代,很多医生都会胡乱开这些有致幻和止痛效果的药,连给婴儿的也不例外。

因此英格兰因为服药过量而死去的人数,每年都是很惊人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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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人社交季喜欢在下午三点到六点之间访问熟人,然而这种访问却被成为晨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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