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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青衫动天下一(第1 / 2页)

溪山镇最美最动人的,不是穿镇而过的小溪淌水,也不是镇中一面饮酒,一面谈天说地的江湖人。而是小镇之外,那大片大片的桃林。

桃花朵朵,桃花依旧,寻常时分渡船人架船而过的桃林,已经洗净了前世铅华。来来往往的游侠,寄情于桃林溪畔,在桃花香气中落幕。

今日的桃林,却显得不那么的鲜艳。比桃花更艳丽的,是人的鲜血。

漫天的血,无尽的血,连蔓延三百丈的桃林,也为之黯然。

一个血满衣衫的少年,手握一把如刀如剑的兵器,在由人群组成的滔滔巨浪之中,挣扎着。

曾乞儿此时就像一个溺水之人,明明不会水,落入水中仍要不断扑通挣扎。

然而挣扎却是无畏的,不管你如何挣扎,最终还是会被巨浪吞没。挣扎与不挣扎的唯一区别,只不过是,可以溅起多大的水花而已。

“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曾乞儿虽然身体疲倦,内力也是慢慢流逝,可他的双目,却越来越亮。

手中骕骦,也是越来越快!

宋清海已死,他与曾乞儿之间的约定,就算是随风而逝,也应该是情理之中之事。

然而少年却仍然身陷阵中,一遍又一遍的起剑,出剑,收剑。此时此刻,曾乞儿就如同一个傀儡,不不断断的重复着,相同而且无畏的动作。

然而少年却不同于傀儡,哪怕是最最顶尖的傀儡大师,也绝对不可能创造出,眼神炯炯的傀儡。

少年本可以走,他是紧接着魁梧汉子阿文之后,发现宋清海仙逝的人。那时钱权酒色帮武夫,被宋清海的一枪‘枯树逢春’,折煞腰杆,心生退意。

曾乞儿那时候要走,没有人会出手相拦。但是曾乞儿却没有走,而是当着数千武夫的面,给宋清海老爷子,磕了三个响头。

哪怕少年已经初成长,哪怕少年经历了那么多的江湖险恶,哪怕少年心里清清楚楚:这个世道,坏人比好人要多得多。

少年还是会做出一些,世间人所谓的傻事。

也是因为少年做的这些傻事,曾乞儿虽然杀了很多人,完完全全和仁德圣贤沾不上边。曾乞儿却终究不会成为,清安镇王狄那样的人。

曾乞儿的一身青衫,已经被血水染红透彻,分不清是自己的血,还是敌人的血。

曾乞儿步入四品武夫之后,《御宝决》也是有了一大精进。曾乞儿在清安大牢之中,偶然习得《御宝决》,完全是赵四五以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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