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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魔界篇 一千年不算长久(第2 / 2页)

他说:“叔叔教给你的都是错的。你别学他。”

“难道男子不会喜欢男子?”

他顿了顿:“男子会喜欢男子。只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怎么还能喜欢旁人。感情有很多种,那样的就不叫喜欢了。”

“可是叔叔说他有喜欢的女子,有喜欢的男子,还有比喜欢更多一点的人。”

叔叔那时候没回答我是哪个,那就是全都是了。我没管那许多,反正只是套舅舅的话。

舅舅皱着眉咽下了一整杯的酒。

套舅舅的话是件十分困难的事,即便他醉着。

我终究还是直白的问:“那舅舅可有喜欢的女子?可有喜欢的男子?可有比喜欢更多一点的人?”

舅舅醉着的时候也似乎能一眼看穿我的心思。

但他还是说:“有。”

然后便将我赶了出去。

活该我到底也不明白喜欢是怎么一回事。

好在阿玉也放过了我。阿玉是一尾善解人意的好鱼,他说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你喜不喜欢我,我都不会离开你。

我放下心来:“你快变成人身。”

他依言变化出人身,湿漉漉的浮出水面:“怎么了?”

我凑过去也亲了他的眼睛。

他的面上有水珠划过,沿着他透白的肤色,显得晶莹璀璨,沾湿了我的嘴角。

阿玉闭着眼睛,说:“予安,你不能对别的鱼这样。”

难道这对他们鱼类来说是一件很冒犯的事儿么?

予安伸出手去擦我嘴巴上的水珠:“不是。只是不能对别的鱼这样。”

阿玉很少叫我做什么。但每一件我都答应了他。正因他很少叫我做什么,每一件我都加倍的答应他。

“我不仅不对别的鱼这样。也不对任何人这样。”

阿玉的面上又有水珠往下划了。

他说:“你的生命那样长久,长久到不论什么誓言都是诅咒。予安,我不求你如此待我。能不对别的鱼这样,已经是我最高的期盼了。”

“你不信我?”

“不是。”

“你说你不会离开我,我会让你看到的,再长久的岁月,我也不会对旁人这样。”

阿玉是一条两百多岁的小鱼儿,他可能被我一万多岁的年纪吓到了。也许这在他眼里就已经很是长久。我曾经再三同他解释,对于我们龙族来说,我这个年纪其实才刚刚成年,很年轻。我如今又再三同他承诺,以后再长久的岁月,我也不会再亲旁人的眼睛。

更何况我始终认为没有人的眼睛比阿玉更好看了。

没有人的头发比阿玉更好看了。

没有人的任何东西都比阿玉更好看了。

那时候我不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哪怕日后见到了我那位艳冠三界的娘亲,又见到了我那位艳冠三界的娘亲都着迷不已的爹爹。我还是这样认为。

日后那样漫长的岁月啊。

漫长到周围的人不再避讳的提起阿玉,漫长到娘亲的那位师弟笑着对我说:“不愧是一对亲母子的,什么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你娘亲好歹痴心不改,你倒是个多情种子。”

那时候我已经两万多岁,离了万荒宫,也见过众生。旁观了一幕幕生死,品尝过数份真情。

可我一万多岁的时候,是当真糊涂啊。

我糊涂到这样掏心掏肺的喜欢他,却从来循规蹈矩,又安分守己。

就连叔叔也都看出来。

他将我单独叫过去,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阿玉了?你对他动了感情?”

我看看舅舅,又看看叔叔。他们的脸色都很不好看。

舅舅说:“告诉他吧。”

然后叔叔就告诉了我。

阿玉为何不回去家里?

因为他们玉面银鱼族千万年来的族训便是不可擅自与外人相交,他这样同我回了万荒宫,便是犯了滔天的罪过,是从此再不能回到族地的背叛。

而他们这一族为何会有此一条规矩?

因为在上古时期受过天谴,血里印刻着诅咒,那诅咒叫他们的血脉之力随着悠久岁月脆弱不堪,再经不起半点混杂。

“我不会伤害他。我又不能乱了他血脉。”

“你不去伤害他,他们这一族传到这一代,也已经活不过三百岁了。”

我下意识的求,没得到叔叔的诺。这是血脉之中的天谴,是他无力拯救的事情。

倘若我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就遇见他,那么至少我们还有三百年。

我记得我有一回闭关,直接就修行了五百年。

原是我这样的龙族血脉,无论如何都不能与之对等的相伴。更何况我遇到他的时候,他两百三十二岁,我知道他活不过三百岁的时候,他两百九十八岁。

活不过三百岁,并不是说就能活到三百岁。

我将阿玉护的很好,万荒宫也是个灵秀之地,他才能活到两百九十八岁。

可这对我来说怎么能够呢?怎么能呢?

我回到月神殿就一直盯着他看,我生怕我一眨眼他就忽然离世了。

他明明还是一个那么美好的少年样子,怎么就会是一个将死的状态呢?

我来不及说话,来不及难过,来不及做任何事。我只是耗尽我每一分精力和时光看着他,陪着他。就像一个疯子。

阿茶结束了我有些痴狂的状态。

她取了自己的血喂阿玉。说是世上独一份儿的凰血,也不知有用无用。

阿茶的血没用。好在我的有用。

我发现我的血有用,将阿茶推了出去,然后哭的像个小孩子。哭着去亲他的眼睛。

从前修行。是叔叔说我们总要修行。如今修行,是我要将自己变得更强大,我得用我的血吊着他的命。至少也要十几万年。我当然要好好修行。

可我很快发现。阿玉从前将死的时候,都是那么美,那么年轻有活力的样子。可他饮了我的血,续了命,却面色一天天苍白起来。

他说:“予安,我能不能自私一点?”

“当然,你想要什么?你想做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我都陪你。”

他说:“什么都不用。我这样活在你身边就很自私了。”

我后来明白,他不过是想留在我的身边,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几年,他只是哪怕明日死了,今日也不想离开我身边。

这不叫自私。

这叫喜欢。或者比喜欢更多一点。

但当时我以为他靠饮龙血活着,自觉愧疚,以为自私。便就劝他:“这真的不算什么,这么一点精血连半成也不到。”

我骗了他。那是我整三成精血。再多一分,我的虚弱就要掩饰不住。

但我的掩饰也只能瞒过阿茶。瞒不住叔叔。

如果瞒不住叔叔,那就是瞒不住舅舅。

舅舅捏着我的胳膊:“你还要做什么傻事?你也要像你母亲一样伤舅舅的心吗?”

我永远也不会像母亲一样伤舅舅的心。

阿玉很重要,舅舅、叔叔和阿茶也很重要。我哪个都不能放弃。

唯有勉力修行。彼时我不过初入金仙境,修为尚浅,故而只失了三成精血便很虚弱,我是这样认为的。或许待我晋入了上神境便不会如此。

那之后的半年里我日夜修炼。半年后阿玉面色苍白的看着我:“予安,你停一停,我们说说话。”

我陪他说了一夜的话。天亮了又去修炼。

阿玉的眼睛里一片潮湿:“予安,你不是说要陪着我吗,你再陪陪我。”

那是我头一回没有答应他:“我现在陪你,以后就怕不能护住你性命。阿玉,你且等一等我,待我晋入上神境,我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时间。”

他后来说我当时的眼睛里是很执着的希望。他只能说:“好,我等你。”

他只等了我三年。

三年这么弹指一挥间,甚至都不能令我将前头失了的精血恢复过来。

可我不能怪他。

他这三年是我想象不到的痛不欲生。是每一寸血肉的痛不欲生。与天争命的痛不欲生。

他最后无力的倒在我怀里,也只是说我的怀抱就像他想象过的那样,很温暖。

我得放过他。

我想抱紧他,却不知道这会不会让他更痛。我的手臂止不住的发抖,却又竭力去控制自己,不知道这会不会让他更痛。

我快疯了。可我得放过他。

我带他回了宇宙海,他说他不能回家了,但走之前还是想再看一回宇宙海的日出。

我们这一叶孤舟在宇宙海上飘荡了三日,三日的阴雨连绵,阿玉到底也没看到这场日出。

我不管了。

也不知是天地间哪一道雷劈出我这点清明,叫我痛彻心扉的明白过来一些事情。如果母亲对父亲那样是比喜欢更多一点。那么我没有为阿玉死,至少也是喜欢了。

我吻着他的眼睛,对他说:“阿玉,我喜欢你。很喜欢你。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那种男子对男子的喜欢。但是很喜欢你。”

阿玉闭着眼睛,没有什么力气笑,但还是告诉我:“予安的这句喜欢,是比日出还要美的东西。”

我连他的一枚鳞片也留不下。他在我的眼前化为飞灰。转瞬便被海风吹散。

我们之间就这么完了。

我再也没有这样一条鱼了。

我将自己也想象成一团灰烬。不知道是怎么回的万荒宫。

阿茶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她很努力,但劝不了我。舅舅说他喜欢过人,但他也劝不了我。我什么都听不进去。

最后舅舅允许叔叔用他的办法。

叔叔带我出了宫。他说他不思进取的那些年,只知道忘掉一个喜欢的人的最好办法就是时间加上另一个喜欢的人。

原来舅舅不许叔叔教我们情爱这件事。是因为叔叔这方面果真经历丰富的让人无奈。

我听他说了足有四十几段故事。也一路随他见识了各种各样的生灵,有男子也有女子,有魔物也有妖怪,有委婉的也有热情的,甚至我们还遇见另一个一头银发的少年。

若说那一场游历有什么收获,就是我终于知道了,我不喜欢男子,我只是喜欢阿玉。

叔叔说如果时间和另一个喜欢的人没能叫我忘记上一个喜欢的人,那这就不叫喜欢,这是比喜欢更多一点。

可我没有为阿玉死。

“傻孩子。比喜欢更多一点,也不是一定就要为了对方献出生命的。”

我将嘴唇咬的惨白:“如果您早些告诉我,我就能告诉他,我对他是比喜欢还要多一点。”

叔叔知道怎么样安慰我。

“不明白的只有你。他一直都明白。你不说他也明白,从来都明白。”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该怎么走出来呢?

叔叔活了二十多万年,他道:“是啊,我也想知道这个答案。该怎么走出来呢?”

叔叔不知道怎么走出来,那叔叔知道亲眼看着喜欢的人死去是什么滋味儿吗?

叔叔淡淡笑了笑,转眼去望天边的残阳。

回我道:“大概就是…心也死了吧。”

我点了点头。想到过去舅舅总是要在许多事情上告诉我们叔叔说的不对。

但那一回,我觉得叔叔说得挺对。

至少我就是这样。我这尾旁人眼里不知多少尊贵的龙,早在一万多岁刚刚成年的时候,就跟那条鱼一起,心死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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